主管单位:吉林省科技厅
主办单位:吉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合作单位:吉林省科学技术情报学会

农业与技术 ›› 2023, Vol. 43 ›› Issue (15): 152-155.DOI: 10.19754/j.nyyjs.20230815033

• 农业经济 • 上一篇    下一篇

新疆农民参与乡村振兴战略主体地位分析

李霞   

  1. 广州工商学院商学院,广东广州510850
  • 出版日期:2023-08-15 发布日期:2023-08-15
  • 作者简介:李霞(1984-),女,博士,副教投。研究方向:农业经济问题。
  • 基金资助:
    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乡村振兴与新疆农牧民生产经营效率提升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9XMZ071)
  • Online:2023-08-15 Published:2023-08-15

摘要: 乡村振兴目标是实现农村农业现代化,最终目的是要造福当地农民,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高裕,因 此乡村振兴的主体是农民,只有农民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才能行稳致远。新疆农民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也是参与乡村振兴最重要的主体力量。从五大振兴来看,浙疆农民是乡村产业振兴的主力军,是乡村生态振兴最重要的践行者和受惠者,是乡村人才振兴重要力量,是乡村文化振兴的塑造者与传承者,是乡村组织振兴的重要合力。为了保障新疆农民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地位,要做好乡村振兴战略宣传工作,激发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主体意识;要做好农民的系统培训,帮助农民树立参与乡村振兴的信心;要建立农民广泛参与乡村振兴的机制,创造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机会;要构建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确保农民分享乡村振兴的成果。

关键词: 乡村振兴:主体地位:浙疆农民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