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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技术 ›› 2025, Vol. 45 ›› Issue (18): 5-9.DOI: 10.19754/j.nyyjs.202509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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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乌头类药材鉴别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研究现状

兰启豪 李旭鹏 龚疏影 张璐   

  1. 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学院,辽宁沈阳1108542.天津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天津300101; 3.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侦查支队,山西临汾041079
  • 出版日期:2025-09-30 发布日期:2025-09-30
  • 作者简介:兰启豪(2001-),男,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人体检验与鉴定技术;通信作者张璐(1976-),女,博士,教授。研究方向: 法医物证学。
  • 基金资助:
    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24BEG03013);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24JH2/ 102500079):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重点攻关项目(项目编号:D2025003)
  • Online:2025-09-30 Published:2025-09-30

摘要: 乌头类药材(如川乌、草乌、附子等)作为兼具重要药用价值与毒性的传统中药,其准确鉴别与合理 应用是保障临床救治安全的关键。本文系统综述了乌头类药材的鉴别方法,涵盖性状、显微特征、毒性成分(如 二萜类生物碱)及药理作用的差异,强调区分不同植物药材对减少中毒事件的重要性。在司法实践中,乌头中 毒多因误食或炮制不当引发,统计学显示因中毒来源通常为药膳、药酒内服,故中毒的重点人群通常是有饮酒习 惯,职业易接触到乌头(如农民)的50~69岁的中年男性,且南方地区尤其是云贵地区多发。中毒的临床表现 为神经、心血管及消化系统症状。法医学鉴定需结合尸检病理、毒物检测(如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及生物碱 代谢分布来综合分析。未来需深化乌头生物威的毒理机制与代谢研究,完善鉴别技术,并通过公众教育减少中毒 事件的发生,为乌头类药材的安全应用与司法鉴定提供科学依据。

关键词: 乌头鉴别;生物成;有毒植物;中毒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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