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与技术 ›› 2023, Vol. 43 ›› Issue (18): 141-145.DOI: 10.19754/j.nyyjs.20230930031
王建洪 韦雨 兰欣
摘要: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建设行动中的关键内容,对全面推进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目 前,各地开展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几乎都由政府全力推动,难以克服资金压力带来的供给效率较低问题,社会资本参与不足已经成为农村地区面临的普遍难题。因此,为了推进多元协同治理、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应在厘清政府与社会资本间的引导式参与机制基础上,以政府为整治行动主导者,进一步深化与社会资本的价值契合和经济依存关系;社区组织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基层执行者,充分发挥其在社区集体愿境构建以及环境集体行动中对社会资本的纽带聚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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